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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渔期即将开启!3月1日起,在建德这些事千万不能做!
伴随着暖暖的春风
鱼类的产卵繁殖期也到了
我市也即将进入了新一轮的禁渔期
禁渔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
01禁渔范围和时间
全市3条省级河道(新安江、富春江、兰江)天然水域统一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;
原白沙大桥至新安江大坝天然水域为禁渔区的规定保持不变。
02 禁止作业类型
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,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。
03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》之规定,给予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渔具、渔获物,并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捕捞许可证,直至扣留或没收渔船。
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、杭州市公安局《关于规范当前刑事办案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》之规定,按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。